Rules 規則辦法

中學部圖書館圖書借閱規則

一、閱覽規則

 
第一條 林口康橋國際學校中學部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有效管理館藏圖書資料,以達方便讀者借用的目的,特定「林口康橋國際學校中學部圖書館借閱規則」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第二條 本館採開架式管理,可自由取閱,閱畢請歸置原處。
第三條 借閱時,教職員工憑教職員工證,學生憑學生證辦理借書。借書證限本人使用,禁止轉借或冒用他人身份借書,如有轉借或冒用情事,本館得以停止其人借書權利一個月。如因此致使本館圖書遭受損失者,原持證人應負賠償責任。
第四條 現期期刊及漫畫,僅供館內閱覽,概不外借。
第五條 可外借圖書類型、借書冊數及借期規定如下:

一、學生

資料類型 借書數量 借期(天) 續借(次)
一般圖書 6本 14天 1次
過期期刊 6本 14天 1次
視聽資料 2本 3天 0次

註:視聽資料借閱規定為週五借週一歸還


二、教職員

資料類型 借書數量 借期(天) 續借(次)
一般圖書 20本 30天 1次
過期期刊 6本 30天 1次
視聽資料 6本 30天 1次

三、教師帳號

資料類型 借書數量 借期(天) 續借(次)
教學用書 100本 一學期 0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第六條 讀者所借圖書到期,若沒有其他讀者預約,且圖書尚未逾期,可於到期前3天內(含到期日)於線上辦理續借。新的到期日自續借當日起重新計算,請自行在書後到期單上註明,提醒自己準時還書,以免逾期受罰。
第七條 讀者得預約圖書,每人預約冊數上限為3冊。預約書到館逾3日,預約者未到館借書,視為放棄預約,本館不予保留,依序通知下一位預約者或直接上架。
第八條 圖書借閱逾期1日,給予緩衝1日,不予停權。逾期超過1日以上者,依據逾期的天數及冊數停權,至多停權14日。
第九條 逾期30日以上仍未到館處理者,本館發放「圖書長期逾期通知單」予家長,通知後續處理作業。
第十條 停權期間有借閱圖書之需求,需先完成「愛館服務」,始能恢復借書權利。
「愛館服務」辦法:
※服務內容:協助圖書館整理或整潔事宜。
※服務時間:利用午休時間來館,每次服務至少20分鐘。
※折抵方式:服務一次,折抵5日內的停權天數;服務兩次,折抵6-10日內的停權天數,依此類推。
※注意事項:需提前一天向圖書館申請「愛館服務」,並取得導師同意。
第十一條 凡借閱本館圖書資源,如發生遺失、毀損時,得依下列規定賠償之:
一、自行購買:以同版本或最新版本之同樣圖書或視聽資料為原則。
二、無法購買原圖書資源時,須由館員認定:
(1) 一般書籍:以購買同一出版社所出版之性質相類似之書籍,且為最近三個月內出版者為主。
(2) 教科用書、多媒體資源:為最近三個月內出版之專業圖書或多媒體資源賠償。
(3) 成套圖書中之一冊或數冊,若不能單獨購得時,則賠償該成套書。
三、館方購買:經家長同意,由月費繳交,並加收新台幣100元處理費。
第十二條 讀者借閱本館圖書時,應親自檢查有無撕毀、圈點、評註、缺頁、污損等,並向館員聲明,嗣後還書如有遺失及上述情事,須按本規則「第十一條」規定辦理。
第十三條 本館遇有盤點、整理或裝訂圖書之必要時,得隨時催還借出之書籍。
第十四條 讀者借閱本館圖書若在不當時間閱讀,經師長沒收送館者,停止借書權利一個月。
第十五條 讀者借閱本館圖書,但隨意放置,由他人撿回圖書館歸還,停止借閱者借書權利一個月。
第十六條 教職員工離職或學生離校時,須於離校前還清圖書或視聽資料。
第十七條 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之。
第十八條 本規則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  

中學部圖書館閱覽及電腦使用規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第一條 林口康橋國際學校中學部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發揮圖書館功能,保障入館讀者公平利用館內資源設備,維護讀者館內閱覽及查詢資料時之寧靜,特訂定「林口康橋國際學校中學部圖書館閱覽及電腦規則」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第二條 凡本校教職員工、學生均可入館閱覽。
第三條 學期中開放時間如下:
週一至週五:08:25 ~ 16:35。
週一至週四:16:45 ~ 20:10,課後可申請到館自主學習。
例假日、寒暑假另行規定。
第四條 在館內應衣著整齊,不得攜帶食物、餅乾等或飲料、動物及滴水傘具入內,以維護本館環境之整潔。
第五條 館內閱覽者不得高聲談笑或朗讀;手機以及其他會影響館內寧靜之電子器材,入館後不得發出聲響,如需接聽使用,請離開本館,以維護圖書館環境之寧靜。
第六條 本館電腦提供讀者查詢館藏目錄及資料庫,不得利用其上網聊天、瀏覽查詢非圖書館資源網站、玩電腦遊戲、下載軟體等,嚴禁非法複製,亦不得將個人或其他軟體轉錄至電腦中使用。
第七條 公用電腦內之各項機器設備及軟體皆為本校公有財產,嚴禁蓄意破壞、偷竊、擅自更改現有系統或利用本館網路從事影響公共安全、善良風俗及違反法律等傳播散布行為。
第八條 檢索本館電子資料庫及館藏,需遵守資料庫使用規範,尊重智慧財產權、不得大量下載及列印。
第九條 讀者在館內不得任意移動桌椅及預佔座位,離館時應將個人物品攜走。在館內亦須自行保管個人物品。前項未攜走之物品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
第十條 讀者應愛護本館圖書資料及各項設備器材,不得有污損、批註或破壞之行為,並遵守本館各項規則及規定事項,共同維護館內閱覽環境品質。
第十一條 不遵守規則者,圖書館員得逕行勸導,經勸導無效,即要求反省思過並登記detention乙次。
第十二條 本規則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中學部圖書館志工招募辦法

一、目的

(一)培養康橋學生自治能力並鼓勵參與公共事務之服務。
(二)加強學生愛護公物觀念及表現公德心行為。
(三)推廣校內各項深耕閱讀活動。
(四)增加學生樂在服務,參與圖書館服務機會。

二、招募對象、申請與核可方式:

(一)對象: G7~G12學生。
(二)人數:原則為10~15人,得依實際需求擴大招募。
(三)申請:報名表需經導師與家長簽名同意交至圖書館。
(四)審核:招募完成後,由圖書館老師進行志工培訓並進行實習演練,圖書館老師觀察志工實習表現與態度,經篩選審核後,由圖書館正式公告正、備取名單,即完成招募程序。
(五)服務時間以一學年為限。

三、實施辦法:

(一)服務時間:各時段每週輪值至少1次。
(二)服務時段:
1.上午10:00~10:20
2.中午12:30~12:55
3.下午14:35~15:00

(三)培訓內容:
1.圖書館環境介紹與各項規章。
2.中外文各類型圖書分類方式。
3.圖書上架、借還書、行動書車及圖書宅配作業流程指導。
4.排定個人值班表及簽到簿的使用。

(四)服務工作之內容:
1.圖書上架、找書及整架。
2.圖書宅配服務 (BookPanda) 。
3.行動書車服務 (書籍借還)。
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四、義務

(一) 志工應熟悉本館各項規章及配合各項服務項目,熱忱服務。
(二) 簽到值勤,無法出勤時須事先告知請假。
(三) 志工若違反前述義務,經提醒三次未改善,本館得終止其服務資格,其名額將由後補名單遞補之。

五、獎勵

(一)志工屬無給職之榮譽工作,為鼓勵其熱心奉獻,其借閱身份權限調整為VIP,可借閱冊數提升為每人十冊。
(二)志工於校內圖書推薦時,所推薦之圖書可優先進行採購。
(三)每學期定期公開表揚獎勵:
1. 熱忱服務獎:服務滿一學期且達15小時者,頒發感謝狀及嘉獎乙支。
2. 資深服務獎:服務滿一學年且達40小時者,頒發感謝狀及嘉獎2支。
3. 績優服務獎:服務滿二學年且達80小時者,頒發感謝狀及小功乙支。
(四)若授獎資格同時符合,擇優獎勵之。

六、 考核:志工依其出勤簽到及參加圖書館相關活動表現為考核依據,其考核方式如下:

(一) 服務工作考核記錄

內容 完成分數 備註
1 服務期間全勤 10 請假一次減 1 分、缺席一次減 3 分,分數減完為止。
2 不遲到不早退 10
3 交辦工作如期完成 10


(一) 服務工作考核記錄

    內容 完成分數
1 借圖書或期刊1冊 1
2 推薦圖書1冊 1
3 參加圖書館舉辦活動 2
4 圖書心得發表於圖書館查詢系統 3

七、 續任:依全年工作考核績分為續任依據,總績分排名為前25%得續任。

八、 本活動計畫奉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