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圖書閱覽與借閱規則

一、閱覽規則

(一) 圖書館內圖書採開架式管理,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,上午8:00時至下午16:30時。
(二) 小朋友於開放時間內均可進入館內自由閱讀,老師用圖書、教具小朋友請勿取用。未經辦妥借書手續不得將書籍攜出館外。
(三) 書籍刊物閱畢後,放回原位擺放整齊,不可任意改變擺放位置
(四) 請保持館內清潔,不亂丟雜物紙屑,不塗抹桌椅。
(五) 個人之書包、提袋、書籍、零食、飲料等物品,請勿攜入館內。
(六) 在圖書館內應保持肅靜,禁止朗誦、喧嘩、聊天、嬉戲、追逐。
(七) 請愛護書籍,不得圈點、評註、折角或毀損。發現書籍有破損脫頁現象時,請提交櫃台請圖書館老師協助。
(八) 班級閱覽時,老師應指導學生遵守圖書館閱覽規則。凡不遵守以上規則,經勸誡仍不理會者,圖書館將暫停該班使用權一週,請老師和學生配合。

二、借閱規則

(一)借書證(學生證)

    1.每位小朋友進入林口康橋小學以後,都會拿到一張個人專屬的學生證。小朋友借書一定要用自己的學生證才可以。
    2.拿別人的學生證來借書;或用自己的學生證幫別人借書,都是違反規定的,違規的兩個人都會被處罰停止借書權利30天。
    3.遺失學生證請上網至「學生專區」申請補發,或至資源中心資訊組領取學生證補發申請單,並填寫資料辦理,會由月費扣繳新台幣200元。

(二)借書:

  • 1.請留意書最後一頁到期單上蓋的到期日,提醒自己準時還書。
  • 2.小朋友可外借資料、借期和罰則如下:
  • 資料類型 借書數量 借閱天數 續借次數 逾期罰則(暫停借書權利)
    中英文兒童圖書 共4本
    2本中文書
    2本英文書
    14天 1次
    每次可續借14天
    逾期1天停借1天,逾期2天停借2天,以此類推…

    (三)還書:
    小朋友還書,請親自拿到圖書館還書櫃台還。

    (四)續借即將到期的圖書:

      1.小朋友所借圖書到期,若沒有其他小朋友預約,且圖書沒有逾期,可於到期前3天,帶學生證(不必帶書來)到圖書館來辦理。
      2.或者自行上圖書館網頁→個人書房線上續借。
      3.新的到期日自續借當日重新計算,請在書後到期單上註明,提醒自己準時還書,以免不小心逾期受罰。
      4.續借次數最多1次,每次續借天數為14天;但如果你借的書已經有其他人預約,就必須準時歸還,不能再續借。

    (五)預約已經被借走的書:

      1.小朋友想借的書如果已被借走,可以到圖書館借書櫃台辦理預約。
      2.或者自行上圖書館網頁→館藏查詢系統查詢後輸入帳號/密碼預約。
      3.每位小朋友最多可以預約3本書;每本書最多7個人預約。
      4.預約書被歸還後,圖書館會到班上發「預約書到館通知單」給預約這本書的小朋友。
      5.小朋友收到通知單後,請帶自己的學生證到圖書館借書櫃台領取所預約的圖書;預約書保留期限只有3天,3天內沒來領取,視同放棄。

    (六)圖書逾期通知:
      1.小朋友借書後應該隨時留心書上到期單上蓋的到期日,提前或準時續借或還書。
      2.收到圖書館逾期通知,請小朋友儘速還書,或到圖書館說明原因,以免電腦持續累計停權天數。圖書館逾期通知單包含:
      (1) 每2個星期E-mail【各班小朋友逾期清單】給導師。
      (2) 逾期7天以上發送【圖書逾期通知單】給學生。

    (七)圖書遺失賠償:

      1.小朋友遺失圖書館的書,請先仔細在中英文班級和家裡尋找,並且請求中英文班教師、同學及家長協助尋找,再到圖書館報失。
      2.小朋友確定遺失圖書,圖書館會發送【圖書遺失賠款通知單】給學生家長,請導師協助小朋友將通知單訂在聯絡簿上,請家長勾選賠償方式後,第二天繳回圖書館。
      3.遺失圖書館的書請(1)購買相同的書還給圖書館;或(2)按照該書訂價外加新台幣100元賠償,由月費扣繳。
      4.遺失班級共讀書請在報失後3天內賠償,以免影響下一個班級小朋友閱讀的權益。
      5.遺失一般圖書請在報失後30天內賠償,以免影響自己和其他小朋友借書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