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職員圖書資料借閱規則
一、借書
1.圖書館圖書資料採開架式管理,讀者可自行選取所需資料,再持借書證到圖書館流通櫃台辦理外借手續。
2.借書證:林口康橋教職員持個人識別證即可借閱圖書。請各位同仁借書持個人識別證,切勿使用他人證件。
資料類型 |
借閱數量 |
借期(天) |
續借(次) |
一般圖書 教學用書 |
20 |
30 |
1 |
班級共讀書 |
不限 |
一學期 |
0 |
視聽資料 |
6 |
30 |
0 |
過期期刊 |
6 |
30 |
0 |
參考工具書 |
6 |
7 |
0 |
其他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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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限圖書館內閱讀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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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還書: 請親自或委託他人到圖書館還書櫃台歸還。
三、續借: 讀者外借之圖書借期滿,若無其他讀者預約,且圖書尚未逾期,可於資料到期前3天來電、e-mail或自行上圖書館網頁辦理續借手續。
四、預約:
1.讀者欲借之圖書資料若已被借出,可來電、e-mail或自行上圖書館網頁辦理預約。預約書到館後,圖書館會e-mail「預約書到館通知單」給您。
2.預約書保留期限只有3天,請在收到通知單後3天內到圖書館櫃台取書,逾期未來取書,視同棄權。
五、逾期: 圖書館會在資料逾期隔天e-mail「逾期通知單」給您,讀者收到通知單後請儘速還書,以免影響其他讀者的權益。
六、資料損壞及遺失賠償: 讀者遺失或損毀圖書必須買相同的一本書還給圖書館;或者按原書訂價外加新台幣100元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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